保密管理法律风险点
1、保密内容的界定不明确;
2、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约定不明确;
3、竞业限制约定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4、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保密管理流程图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①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管理制度》; ②制定相关涉密文档等电子数据的归档管理。 |
①用人单位制定的《保密管理制度》在内容和程序上合法、有效,对员工保密管理进行流程化、规范化管理; ②入职前,要求员工签收《保密管理制度》,留存备案; ③保密内容界定应明确,保密内容界定不明确,可能无法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④竞业限制范围可以采取“列举方式+概括方式”进行明确; ⑤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可以对保密范围进行增减; ⑥涉密文档管理首先应注重安全,在安全的前提下追求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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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①对于新入职涉密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或将保密条款添加至《劳动合同》; ②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可随时和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③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尽到说明义务。 |
③《保密协议》 |
严格区分保密以及竞业限制: ①义务基础:保密义务为法定义务,竞业限制为约定义务; ②义务期限:保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竞业限制最长不超过2年; ③违约责任:违反保密义务承担的责任一般是赔偿损失,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承担违约金; ④是否支付费用:保密不需要支付费用,竞业限制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为准,未约定的则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⑤责任主体:保密义务主体可及于企业所有员工,竞业限制责任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特定保密义务的人。有保密责任的人不一定有竞业限制责任,有竞业限制责任的人一定有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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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①用人单位根据企业发展、员工工作内容在员工入职前、入职后、离职后均可签《竞业限制协议》; ②签订《竞业限制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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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涉密员工离职时,在签订相关离职手续的同时,可以视情况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强调保密义务 |
①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归属; ②明确约定涉密文件的销毁方式并监督销毁过程等; ③可根据不同对象以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给予离职人员一定的保密费; ④对于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员工建议附加竞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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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考察、监督履行情况并备案, | 企业应积极支付补偿金,约定补偿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监督部门发现员工未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应及时上报,保存证据。有关部门应及时应对,并停止支付补偿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 ||
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 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解除竞业限制的权利,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解除时可告知员工相关情况 | ⑥《终止竞业限制通知书》 |
①离职后,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②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需支付三个月经济补偿; ③用人单位可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自然终止或附条件解除竞业限制的情形,从而实现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条款适用及经济补偿支付等方面的主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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