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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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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

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

【概要描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 分类: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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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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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的确定办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3)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21.75天)×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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