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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的给付期限?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主张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3)劳动者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用工之日满1年后的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4第二款、第82第二款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期限: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31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不超过十一个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差额不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