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的,能否暂扣工资不发?
劳动者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的,能否暂扣工资不发?
【概要描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据此,劳动者未前来办理工作交接的,用人单位有权暂时不发经济补偿,但暂时不发工资并无依据,如暂扣工资不发,则存在被认定为未及时发放工资的风险。当然,如因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另行请求劳动者赔偿。
- 分类:讲堂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7-09
- 访问量:
详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据此,劳动者未前来办理工作交接的,用人单位有权暂时不发经济补偿,但暂时不发工资并无依据,如暂扣工资不发,则存在被认定为未及时发放工资的风险。当然,如因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另行请求劳动者赔偿。
上一个:
加班时间如何确认?
下一个:
以“罚款”的形式扣减工资是否合法?
上一个:
加班时间如何确认?
下一个:
以“罚款”的形式扣减工资是否合法?
电话:86-28-83269685 邮箱:info@yj-lawfirm.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4幢1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