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法治体检
法条
案例
讲堂
团队
联系我们
登录
注册
登录
|
注册
昵称
|
退出
首页
案例
讲堂
员工离职要求医疗补助费,公司该不该付?
虽然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支付医疗补助费,但是依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补助费有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终止劳动合同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在国家没有新出台法规否定上述旧规定时,建议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支付。
上一个:
医疗期满后,员工仍请病假,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下一个:
如何处理一些非正常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