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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社部关于共享用工的8条指导意见(官方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共享用工对稳就业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各级人力资源

员工在考核中居于末位,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

基本案情2005年7月,被告王某进入原告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工作,劳动合同约定王某从事销售工作,基本工资每月3840元。该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别为S、A、C1、C2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价值观不符、业绩待改进;S、A、C(C1、C2)等级的比例分别为20%、70%、10%;不胜任工作原则上考核为C2。王某原在该公司分销科从事销

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不合法

苏小妹于2014年9月1日入职武汉某医药公司从事招标专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北京市,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职期间月均工资4,000元。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间,公司委托北京友邦公司为包括苏小妹在内的在京员工向北京市社保部门缴纳了社会保险(含失业保险)。2015年12月25日9时许,苏小妹因工作需要下楼取放在车里的U盘,在行至单位所在的大厦

培训机构老师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案情简介金某系某钢琴培训机构的钢琴老师,培训机构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要求金某与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金某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钢琴培训工作,公司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某如违约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工作中,金某以自己钢琴弹奏技能为主,配合某出版社公开发行的钢琴教程书籍,负责教授培训机构所招收的学生。 2019年10月,金某离职,2020年4月,她入职另外一家钢琴培训机构。2

医嘱建议休息半年就可一直休半年病假吗?高院再审!

案情介绍热能公司与罗某于2008年10月27日建立劳动关系。2016年6月21日,罗某因腰椎病入院治疗至同年7月18日出院,出院医嘱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建议休息半年。罗某委托亲属向热能公司办理了3次病假手续,热能公司批准其病假至2016年8月19日。罗某从2016年8月22日起未到岗,对于罗某是否办理后续请假手续双方各执一词。2016年9月13日,热能公司以罗某旷工违纪为由予以辞退。公司事后发现罗某

这些钱不能乱扣,否则企业违法!

严格来说,一般的企业是不具有罚款权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比如公安局罚款等。公司虽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是可以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设立“月考核奖或年考核奖”等类型的综合考核奖项,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来行使管理权和规范员工行为。也就是说扣工资,也要按法律流程来的。但企业很多常见的扣工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一、几种常见情况,工资不能乱扣乱罚1. 

规范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纠纷类型梳理

一、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的考量因素通常,在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时,可考虑下列因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工作的组成部分。其中人身隶属性是判断的重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实际用工管理。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半年后才同意,结果翻车了!

高某原是北京龙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其与公司签订了到期日为2013年3月25日的劳动合同。2015年3月22日,高某曾以生病休息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当时并未批复。一周后高某病愈,回公司正常上班。直至2015年9月17日,公司通知高某,称同意其离职申请,并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龙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解除行为系违法解除,公司应支付高某相关赔偿金。北京龙某特信息技

民营企业、企业家劳动用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9种)

1、劳动者提起仲裁或起诉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时,超过了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间。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它具有惩罚性赔偿金的性质。劳动者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又分为两种情形:1、劳

倒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二倍工资?

1、不可主张二倍工资情形双方均将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双方自始签订了劳动合同。注: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的除外。2、可主张二倍工资情形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1个月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法律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电话请假公司不批,自行休假算旷工吗?

孙武系北京大明公司员工,2016年3月8日孙武有事打电话跟公司请假,公司没有批,然后孙武就不去上班了,3月14日,公司以其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孙武据此提交了录音,显示:“孙武:我说公司现在意思是辞退我吗?李主任:那你不来上班,还天天等着你吗”。公司对辞退录音的真实性认可。孙武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阶段,孙武提交请假录音,内容为:“孙武:我想请个长假…王某伟:你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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