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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4)协商一致: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代扣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代扣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1号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代扣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法院:代缴社保视为未缴纳,员工可解除合同获得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四川一家药业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以本公司名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却由另外一家公司代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委认为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裁决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且一裁终局。公司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中院经审查认为,此类代缴社保的行为由于转移帐

警惕,“放弃社保声明”挖的坑!

案例一:(2018)鲁16民终2428号2013年至2017年期间,张某就职于魏桥公司,2014年在职时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张某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11天工资。仲裁裁决、一审、二审均仅支持张某主张拖欠的工资,驳回张某主张的要求魏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裁判要点:自愿放弃社保声明,应从社会义务和民事责任两方面分别

劳动者签字无法辨认,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案例简介2009年3月1日,王某到某城建公司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8年3月19日,王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就工作地点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城建公司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补偿款项进行了协商。2018年4月5日,王某与城建公司签订了协议,其中载明:公司同意补偿王某36万元,该项补偿金是一揽子综合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加班、年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补偿;支

劳动仲裁单位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我国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当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强制性,而且也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有必要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

员工隐瞒婚姻状况入职是否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欺诈?

2017年11月15日,蔡某珍通过应聘入职中唐艺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文案策划工作。入职时,蔡某珍为离异状态,但在《员工入职表格》中“婚姻”一栏中填写为“未婚”。同时,《员工入职表格》“特别提示”一栏中载明:“本人承诺保证所填资料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蔡某珍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蔡某珍的预产期为2018年10月6日。6月12日下午起,蔡某珍因怀孕生产未到公

如何处理一些非正常病假?

非正常病假有不同的情况:一、用人单位怀疑员工提供病假单是假的或伪造的,可以凭借单位介绍信去医院核实,核实不属实的,可以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职工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二、病假单是合法医生开具的真实病假单,但是需要休息治疗的情况与病情不对应,用人单位要求提交具体的诊疗纪录、药品清单、收费单据等详细资料,比对病假单进行分析,必要时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者去医院调查。若认为医院医生存在乱开病

手机定位“考勤打卡”不合规算旷工吗?

考勤是企业用工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考勤手段及统计方式也逐渐从人工走向智能,指纹打卡、人脸识别打卡已日渐普及。依托于手机定位功能的“移动考勤”手段被广泛应用于销售等外勤岗位。面对这一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现象,当出现劳动争议时,法律会作何判断?基本案情杨某是北京某公司推广经理,工作内容为在南京市推广公司研发的便利店订货软件。2018年8月28日,公司向杨某发送《解除通知》电子邮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1、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

没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法院判决:员工获赔4.9万!

导读:一员工因未按企业要求在APP签到,被以旷工为由辞退。双方因此对簿公堂。微信群发布的考勤制度有法律效力吗?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可通过微信这种便捷、快速的工具以群发形式向员工发送通知、制度,但涉及员工自身重大利益的,用人单位应先向员工告知公司将以此种方式进行制度公布。目前,许多用人单位都会组建微信群,用于发布相关信息和安排各项大小事宜,甚至还在微信群里发布规章制度,将微信办公化。那么,这样的规章制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

一、《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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